根据《关于开展<“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技术标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7〕231号),我部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hzxygjsc@163.com。
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附件:“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2日

部分内容:

基本规定

1    平台建设应遵循整体设计、统筹建设,对接审批、优化服务,统一标准、安全可靠的原则。
2    平台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平台应用体系、平台数据体系、基础环境与安全体系、平台管理体系。
3    平台中时空数据的空间基准为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时间基准应采用北京时间。
4    平台应依托政务网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可依托城市政务云环境部署。
条文说明:目前各省、市基本都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已搭建了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基于这些软硬件环境或通过相应的升级改造,可满足“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需要;有些省、市搭建了统一的云环境,“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可以直接按需租用云环境中的软、硬件资源,如广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5    平台建设应按照横向部门协同、纵向信息联动的原则,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和应用接口。
条文说明:
横向部门协同:应充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和功能交互,系统对接关系如图3-1 所示。平台间应以项目统一代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业务互联互通,实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纵向信息联动:为建立国家、省、市、县各级联动的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上下互通的业务协同网络提供接口。

平台应用体系
1    一般规定
1.1    应用体系应包含一张蓝图共享、项目储备、项目协调、BIM应用、辅助决策、监督评估应用。
1.2    可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开展BIM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的应用,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BIM应用的对接。
条文说明:有条件的城市,可在BIM应用的基础上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基于统一的城市空间及管网、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布局,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中协调景观风貌,进行多方案比选、红线和控高分析、视域分析、通视分析、日照分析等合规性比对,并通过仿真模拟和分析,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1.3    应用体系可结合城市实际需求进行拓展。
    条文说明: 平台功能扩展分近期功能拓展和中远期功能拓展。近期(至2020年)可应用虚拟现实(VR)、城市信息模型(CIM)、大数据技术,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精细化应用模型,拓展平台精细化管理功能,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中远期(至2035年)可应用物联网、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城市实时监控模型,智能响应城市服务需求,提高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文件下载:“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